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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海網9月16日讯 据台灣《结合報》報导,台南“高分院”前法官徐宏志被诉承审台南县前副议长周五六贿選案時收贿725万元(新台币,下同),更一审認定是告貸,判徐无罪。台灣“最高法院”质疑更一审未經查询拜访就認定錢和行贿无關,将全案發還台南“高分院”更审,查清晰徐宏志是不是“假告貸,真收贿”。
徐宏志从一审、二审至更一审都获判无罪。台灣“最高法院”發還的来由指出,检调搜到徐宏志条记本,记录“人家的妻子”的帐目有3笔錢,总计725万元,徐已認可“人家的妻子”是指被告周五六的老婆周陈秀霞,就應查明錢的性子。
台灣“最高法院”质疑,若是是假貸瓜葛,錢怎样交付的、徐宏志拿去做何用处、有没有開立告貸凭证、若何商定利錢及還款日及是不是已了债等,和徐宏志身為法官,為什麼會向被告的太太告貸?這些都應详加查询拜访清晰。
台灣“最高法院”也認為,徐宏志固然只是周五六案的陪席法官,但和审讯长、奉命法官一样具备行使案件评断的权柄,及對裁决成果的影响水平,是系統家具,以仍要查明是不是假反波膽是什麼,告貸之名收贿?
查察官告状指出美國黑金,,周五六在1994年竞選台南县副议长一职,涉嫌款待议员到泰國、南投县鹿谷遊7M網球比分,览贿選,更二审讯周有罪,更三审合议庭由徐宏志担當陪席法官。周陈秀霞得悉徐嗜打麻将,透過徐的牌友拉上瓜葛,與徐同桌打麻将,并曾支開牌友,暗里會商周五六案情。2001年12月、周五六更三审获改判无罪的4個月後,徐即收受周陈秀霞725万元。
台灣“最高法院”認為,刑事庭法官不得和案件當事人或家眷有赠與、假貸、交易、投资、分红等任何名目标款项来往,若有违背,除應负行政或惩戒责任外,即便有告貸的情势,也要探讨是不是假告貸之名、行收贿之实,不得不做查询拜访就認定和行贿无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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